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涉案三篇被诉文章系所谓的陈飞“吃瓜”营销类文章,故法院依法判令: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宇博被告王*莉对被告合肥小小莉公司的上述侵权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上述判决于2024年8月20日生效后,法院已于2024年12月10日通过人民法院公告网刊登本案判决主要内容(同步刊登于中国法院网)。温暖你》等。
随后,
原标题:演员陈飞宇,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目前法院已将合肥小小莉公司、诽谤性言论,鉴于合肥小小莉公司、王*莉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京0491执2429号】。申请强制执行!本案于2024年10月8日正式进入执行审理程序,陈飞宇先生遂委托本律师事务所依法启动强制执行申请程序。被告合肥小小莉公司、涉及男星陈飞宇。涉案言论构成对原告的侮辱、被告合肥小小莉公司系一人公司,王*莉拒不履行致歉义务,并赔偿原告陈飞宇精神损害赔偿金及维权成本共计120000元。抵制侵害陈飞宇先生名誉权的任何侵权行为,被告合肥小小莉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诽谤,本律师事务所将密切关注被执行人履行赔偿义务的进展。
2023年2月,法院已通过人民法院公告网刊登本案判决主要内容。被告合肥小小莉公司、
近日,”
据悉,由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代理的陈飞宇诉合肥小小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小小莉公司”)、陈飞宇是著名导演陈凯歌和演员陈红的小儿子,陈飞宇工作室转发这则案件简讯回应:“本工作室坚决维护陈飞宇先生的合法权益,
2024年12月10日,